一、招聘职位
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承担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案卷整理、装订、归档,文书印制、校对等程序性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修养,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四)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7日时间段内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电子化办公应用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擅长球类运动者尤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200元左右(已包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五险一金”),院龄工资、差旅补助、年终绩效另计。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204室政治部(电话:8610517、8610529);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照片及个人简历发送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邮箱tsgjcy@163.com。
六、聘用方式
对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8日
原文标题: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2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