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教师招聘的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组织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社发〔2011〕155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铁山港区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现将相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社发〔2011〕155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经复审后,本次报考铁山港区学校通过复审的考生共有59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验证及面试通知书领取
7月18日下午3:00至6:00由招聘单位对还没有提交证件原件进行面试资格验证的人员进行资格验审,考生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设在铁山港区南康中学二楼办公室。还没有提交证件原件进行面试资格验证的考生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进行验审,如果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和上交的复印件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星期日),7:30—18:00(中午不休息)。
(二)面试地点:铁山港区南康中学。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面试主要通过备课、试讲的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参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铁山港区学校的招聘岗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为各学段学科的参考教材(见附件《2015年铁山港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中所有章节内容,面试前由同一考室内各面试学科抽签产生的第一位考生从参考教材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内容作为报考同一考室同一面试学科考生面试的内容,考生考前45分钟在备考室领取参考教材进行考前准备。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于7月19日上午7:30 前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
(二)考生按规定的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面试前需提前45分钟由引导员引导到备考室领取面试内容及相关教材进行备考,不得私自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在试题本上做任何记录,只可在草稿纸上做准备。
(三)考生按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室,按规定的面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不得私自携带其他参考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直接进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五)主考官在每一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六、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最后成绩。面试结束后,在北海市人才网、北海市教育局等网站上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按以下条件顺序作为优先聘用对象:①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②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③学历层次高者;④非师范类持有教师资格证;⑤获奖层次高者;⑥获奖次数多者。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对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面试指定的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凡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候考过程中不得随便出入候考室,确要上厕所,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由有关人员陪同监督。
(三)考生面试一律用普通话回答问题。考生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按面试抽签顺序报“我是×××号考生”,不能透露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违反规定,由考场监督员提出警告,做好记录,并酌情按扣除面试成绩5分处理;凡透露本人姓名,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场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由工作人员引导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返回面试考场和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将考试内容透露给其他人,违反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其他参考资料要在进入候考室前统一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待宣布成绩后领回;面试开始后,如果发现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的,成绩作废。
(七)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如出现违纪情况,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八、面试监督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