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对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的2015年防城港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确定陆彩琼等69人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工作
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在防城港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基层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8:30—18:00,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地点:防城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环路18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本人学生证);
3.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除外);
5.盖章的《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分别盖章(即需两个章),并要填写主要科目成绩;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由服务地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6.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须提供获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的获奖证书(无证书的提供院系以上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及选聘职位条件不符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该考生选聘资格,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考察方式
面试主要通过面谈、提问等形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形象礼仪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或工作表现,学习或工作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应届毕业考生已由我部发函至相关院校委托校方进行考察。请进入资格复审的非应届毕业考生自行联系并告知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下载《2015年防城港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函调表》(附件2),填写后加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于2015年7月6日前寄回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编:538001),也可以由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在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
六、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二)考生要遵守相关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面试结束后,按照《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面谈及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共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按体检人数与选聘计划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金安,联系电话: 0770—2826373。
附件:1. 2015年防城港市大学生村官面试名单【查看】
2. 2015年防城港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函调表【下载查看】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