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对6月份公布的面试入围人选,及因面试入围人选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而根据有关规定递补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审查合格的陈虹等102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7月22日。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
招聘单位 所在地 |
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及地址 | 传真号码 | 联系电话 |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贺州第二高级中学;邮编542899 ) | 0774-5211675 | 0774-5212161 |
贺州市幼儿园 | 贺州市幼儿园(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166号贺州市幼儿园;邮编542899) | 0774-5126728 | 0774-5126728 |
八步区 | 八步区教育局(贺州市新兴南路62号 八步区教育局;邮编:542899) | 0774-5210092 | 0774-5211876 |
平桂管理区 | 平桂管理区教育局(贺州市平湾北路23号平桂管理区教育局;邮编:542827) | 0774-8836689 | 0774-8836692 |
钟山县 | 钟山县教育局(钟山县县城南路17号 钟山县教育局;邮编542699) | 0774-8988225 | 0774-8987963 |
昭平县 | 昭平县教育局(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5号 昭平县教育局;邮编546899) | 0774-6695101 | 0774-6699771 |
富川瑶族自治县 |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17号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邮编542700 ) | 0774-7882437 | 0774-7893437 |
4.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于7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复审不合格及放弃面试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即: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招聘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才需提供);5、计生证明原件(未婚的报考人员在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或现就读大学)出具即可;已婚报考人员在户口所在乡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6、如考生属定向委培生的,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报名申请材料原件(如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26日。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
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于2015年7月2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考生面试通知书,各进入面试考生于2015年7月22日到相关县(区、管理区)教育局人事股、市直学校领取。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聘计划
根据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情况,决定取消昭平县木格中学数学教师等部分职位的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市直职位考生体检由市教育、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各县(区、管理区)职位考生体检由各县(区、管理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
市直职位考生体检集中地点:贺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
各县(区、管理区)职位考生体检时间、地点、方式由各县(区、管理区)教育局、人社局另行安排。
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20前到达相应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相应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六)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7:00前到贺州二高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各县区教育局准备好体检通知书)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报贺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
1. 贺州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 贺州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