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B座。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压缩之后,统一以“岗位名称+姓名+学校+专业”命名,发送至我中心邮箱(j4887997@163.com),由我中心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材料审核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B座0308办公室。联系人:莫契,联系电话:0771-4979290。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所需材料的原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聘用人员一类岗(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标准执行。
附件:1.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
2.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 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jn.gov.cn/zl/nnsjnqrlzyhshbzj/tzgg_35793/t493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