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21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5.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6.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1号,紫银酒店609办公室),联系电话:4307530。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约2745元/月,包含餐补、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江南区外聘人员登记表
原文标题: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83477ddab5b5017ddfea569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