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一类岗位:1人,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江南区司法局第四次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3.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李江宁,联系电话:0771-4819095。
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江南区司法局邮箱(sfj7903@163.com)并注明“应聘材料”,由司法局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四、面试
我局对报名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参照公考科员(工资约4400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四级主任科员)待遇执行,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原文标题: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83467ddab3dc017e044e0a7000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