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以及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可采用网络和书面材料递交两种方式报名。应聘者可通过邮件投递个人简历(格式附后)及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报名,投递地址:fcgsmzwbgs@163.com。或携带相关证件,至市民宗委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4楼1403室)填写《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应聘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报名费,未被聘用相关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1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月14日—年1月20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考核。
(四)录用办法: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2800元/月及伙食补助33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工会等待遇,年底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合同期满后如工作优秀者优先续聘,续聘人员月工资增加100元。具体按照市民宗委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民宗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林鹭、黄莹,联系电话:0770—2820415。
附件:简历格式
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简历格式.docx
原文标题: 2022年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02da1d2c-d48c-4dea-8bd7-a7fd8f90e8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