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遴选职位与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共计10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认证监管部一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
贺祎 | 女 | 110311270718 |
刘超 | 男 | 129331022213 | |
陈楠 | 女 | 129337020414 | |
田怀玉 | 男 | 129342574519 | |
汤红光 | 男 | 129351013002 | |
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资质认定处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
马丽红 | 女 | 129337027708 |
焉迪 | 女 | 129337030107 | |
周钰 | 男 | 129342573604 | |
陈杰 | 男 | 921342571028 | |
李旻炫 | 女 | 921344012803 |
(一)面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8:30正式开始。面试考生需于7:45前到达候考室,8:00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二)面试地点:北京辰茂鸿翔酒店(原北京鸿翔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15号。
乘车路线:考生可换乘地铁10号线至牡丹园站下,从B口出站,沿花园东路向北步行约500米,进入龙翔路向东步行约400米即到。
三、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7月24日15: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本人亲笔填写《国家认监委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确认书》(附件1),传真至我委。
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24日15:00前电话告知我委,并填写《国家认监委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放弃声明》(附件2),传真至我委。
(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30日7:45前到达候考室,我委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考报名推荐表》原件;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考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考局备案。
四、体检考察相关工作
为便于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将在征求考生同意后,组织全体考生于7月31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的地点和其他具体要求在考生资格复查结束后统一通知安排。
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2,实行差额考察。
四、其他事宜
(一)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路线,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联系电话:010-82262758,82262660
传真电话:010-82260780
附件:
1.《国家认监委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确认书》
2.《国家认监委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放弃声明》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事部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