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一: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医师1名。
岗位职责:负责儿童诊治工作,能够正确书写病情记录。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遇参照同级别在编医生工资标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二: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士1名。
岗位职责:负责儿童疾病护理及儿童体检工作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服从领导;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年龄35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25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三:北海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共20名。
岗位职责:护理儿童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初中学历,尊敬长者,服从安排,能吃苦耐老,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资格证优先;
工资待遇: 20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招聘岗位四:北海市福利精神病医院精神科护理员2名。
岗位职责:护理精神病患者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 2000元/月+绩效奖金,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2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提交:
有意应聘者,在招聘时间内,向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邮箱:a2024669@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3份,在面试时提交:
报名护理员岗位者,可提交简历或直接到北海市社会福利院应聘,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海南路134号,联系电话:2230251
(1)《北海市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解释,联系电话:2029208、2024669。
北海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1日
原文标题: 北海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2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