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勤务警务辅助人员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考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 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刘警官、陈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770-3239019 0770-3239016。。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250号(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五楼政工506室)。
(二)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自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驾照、相关技能证书、《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标准彩照两张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办公楼五楼政工506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驾照、相关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包发至防城分局政工室邮箱fczg323901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辅警材料)。
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要求
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测评及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守则》成绩执行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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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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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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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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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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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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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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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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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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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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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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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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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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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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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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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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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
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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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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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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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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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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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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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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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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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卧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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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个/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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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面试方式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三)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防城警方微信号、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落实清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进行递补。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22年2月10日
原文标题: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db5da908-614c-4517-92eb-da86808af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