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哲同志为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7月28日前邮寄(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党委。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2日—7月28日(共7天)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党委(南宁市七星路128号)
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2802197
附件: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2015年7月22日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