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业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和司法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2名(不限男女);
(二)司法协警7名(5男2女)。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协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审判秩序;
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4.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安排,工作认真,作风严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三)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审判执行辅助人员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相关专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司法协警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六)不予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投递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报名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登记表(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及本人页均要);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无学位证可不提供);
5.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6.退伍证或其他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由兴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测试与面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广西兴业县石南镇玉贵路246号兴业县法院政治部(办公楼五楼507室),联系电话0775-3763713,逾期不予接收。
(五)考试方式(时间待定)
1.专业技能考试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输入法不限,中文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司法协警主要进行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2)司法协警按100%权重计入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集合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审查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失信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七、咨询方式
兴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话:0775-3763713
本招聘公告由兴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兴业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 兴业县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名
文章来源:https://yl.gxrc.com/Article/info/6e7bb432-a1ad-44c7-b91e-4c3fac1c5f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