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会计学类、速录等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薪酬待遇
市中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中共南宁市委编办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其他证明文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人名字)后发送至南宁市中院政治部人事处邮箱,邮箱号为:nnszyzzb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止,符合报名条件的,政治部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入下一轮测试环节。
(三)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02、6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679235、0771-5679014 567902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cfb60dca-773c-4b58-95e7-026da987bc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