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有汽车维修、篮球、通信等专业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优先考虑;退伍老兵或有体育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
(二)消防车驾驶员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熟练掌控货车,掌握开车技术,具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在驾驶历程中没有交通事故记录;消防车驾驶员需从战斗员做起,考核合格后才能换岗驾驶员。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大专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的。
二、工资待遇
(一)(1)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桂消〔2021〕117号)文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习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本单位工资执行。根据学历和工作履历情况,工资约为4000元(含绩效加五险一金以及执勤补贴,备注:执行24小时备勤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每天40元的执勤补贴)。另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和跨区域演练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2)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入职起即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正式入职后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伙食和住宿由支队做统一安排,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十四小时在营区待命,每月轮休8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消防队伍的特殊工作性质,未能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
(四)其他福利待遇。其它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五)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约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口)三元站二楼站务室提交附件1《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同时递交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或将以上材料发至邮箱:2457278471@qq.com。
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所有证书(件)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桂林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四、聘用者要求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赌博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像,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报名地点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联系电话:0773-5592119。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倪松
附件:1.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18日
原文标题: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lrcw.com/article/1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