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进入面试程序。但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不予开考(具体见附件)。
二、根据《简章》要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