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宾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2022年宾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由宾阳县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宾阳县教育局、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四、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楼一楼102室(群众接待室),电话: 0771-8229591,传真:0771-8233678,邮箱:rs8223408@126.com。
五、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5.身份证;
以上材料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身份证),或《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同时在考核前提供原件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按招聘职位岗位条件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报考人员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外省籍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可电话联系(0771--8229591),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四)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捺手印,材料可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面试日前3天统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六)面试资格审核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亮绿码。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在出发之前主动向宾阳县教育局报告,并按规定接受入桂要求及相关的管控措施。上述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宾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8229591
附件:
附件1:2022年宾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x
2.授权委托书(样式)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宾阳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受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本人由于…………,故不能前往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相关手续,现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全部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止。
委托人:(亲笔签名摁手印)
2022年 7 月 日
附件3: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
本人在2021年南宁市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中,报考了 学校 岗位,岗位代码: ,现已入围面试,因 原因,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亲笔签名摁指印)
2022年 7月 日
2022年宾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 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t5258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