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22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刘颖等4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水利厅大院综合楼三单元一楼东北角(南宁市建政路12号,考生可乘坐1路、B85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站下,沿建政路往东步行至园湖建政路口,再沿园湖路往北行100米进入北门即可到达,乘坐16路、B19路、B27路、30路、B91路、B126路、B206路、601路、705路公交车到园湖建政路口站下从园湖路北门进即可到达)。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5. 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南宁市长堽路99号)第四教学楼(考生可乘坐B01路、B27路、B47路、B44路、B126路公交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到“长堽路站”下车前往)。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2年8月3日8时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跨省份、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考试考点所在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向住地所在社区报备。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水文中心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彦梅 0771-2185895
附件:1. 自治区水文中心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 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自治区水文中心2022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 号码 |
招录 机关 |
用人 单位 |
职位 代码 |
报考 职位 |
面试最低分数(含照顾加分) |
1 |
刘颖 |
女 |
壮族 |
11150403307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南宁水文中心 |
4515220059 |
水文监测职位一 |
111.60 |
2 |
黄军璋 |
男 |
壮族 |
11150405822 |
|||||
3 |
郑雅姿 |
女 |
壮族 |
11150400926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南宁水文中心 |
4515220060 |
水文监测职位二 |
121.55 |
4 |
蓝景超 |
男 |
壮族 |
11150404130 |
|||||
5 |
尹玉荣 |
女 |
汉族 |
11150401327 |
|||||
6 |
林浩 |
男 |
汉族 |
11150402226 |
|||||
7 |
于松松 |
男 |
汉族 |
11150401826 |
|||||
8 |
苏锐 |
男 |
汉族 |
11150404726 |
|||||
9 |
钟于艺 |
女 |
侗族 |
11150402811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柳州水文中心 |
4515220061 |
水文监测职位 |
119.90 |
10 |
全秋慧 |
女 |
壮族 |
11150405422 |
|||||
11 |
蓝鲜峰 |
男 |
壮族 |
11150404901 |
|||||
12 |
李雯雯 |
女 |
壮族 |
11150402806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桂林水文中心 |
4515220062 |
水文监测职位一 |
111.25 |
13 |
罗英杰 |
男 |
汉族 |
11150404316 |
|||||
14 |
王夏宇 |
男 |
壮族 |
11150401605 |
|||||
15 |
黄富生 |
男 |
壮族 |
11150404227 |
|||||
16 |
林雨晴 |
女 |
汉族 |
11150401907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桂林水文中心 |
4515220063 |
水文监测职位二 |
126.35 |
17 |
侯岳岚 |
女 |
汉族 |
11150400716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桂林水文中心 |
4515220064 |
水文监测职位三 |
115.65 |
18 |
潘化琦 |
男 |
汉族 |
11150404722 |
|||||
19 |
董从乐 |
男 |
汉族 |
11150405211 |
|||||
20 |
易凌翔 |
男 |
瑶族 |
11150404116 |
|||||
21 |
陈赋 |
男 |
壮族 |
11150405215 |
|||||
22 |
徐义峰 |
男 |
汉族 |
11150401021 |
|||||
23 |
汤贵荣 |
男 |
汉族 |
11150403330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梧州水文中心 |
4515220065 |
水文监测职位一 |
111.60 |
24 |
蔡灿梅 |
女 |
汉族 |
11150401011 |
|||||
25 |
聂岳正 |
男 |
汉族 |
11150401421 |
|||||
26 |
覃小燕 |
女 |
汉族 |
11150405702 |
|||||
27 |
罗钰峰 |
男 |
汉族 |
11150402928 |
|||||
28 |
黄沪洧 |
女 |
壮族 |
11150405129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 |
4515220067 |
水质监测职位 |
133.90 |
29 |
张晓春 |
男 |
汉族 |
11150400306 |
|||||
30 |
王嘉琪 |
女 |
汉族 |
11150403030 |
|||||
31 |
张本权 |
男 |
汉族 |
11150405613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广西沿海水文中心 |
4515220068 |
水文监测职位 |
120.30 |
32 |
韦宇文 |
男 |
壮族 |
11150404515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贵港水文中心 |
4515220069 |
水文监测职位 |
114.85 |
33 |
李云霄 |
女 |
汉族 |
11150404226 |
|||||
34 |
甘世劲 |
男 |
汉族 |
11150401811 |
|||||
35 |
韦烨铃 |
女 |
汉族 |
11150400822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玉林水文中心 |
4515220070 |
财务职位 |
131.00 |
36 |
梁文佳 |
女 |
汉族 |
11150403624 |
|||||
37 |
邱月柔 |
女 |
汉族 |
11150403504 |
|||||
38 |
陈才定 |
男 |
汉族 |
11150901314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玉林水文中心 |
4515220071 |
水文监测职位 |
114.60 |
39 |
阮周 |
男 |
汉族 |
11150900122 |
|||||
40 |
陈晓钰 |
女 |
汉族 |
11150901915 |
|||||
41 |
陈玉华 |
男 |
汉族 |
11150900823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百色水文中心 |
4515220072 |
水质监测职位 |
126.95 |
42 |
黄子玲 |
女 |
壮族 |
11150900306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百色水文中心 |
4515220073 |
水文监测职位 |
120.25 |
43 |
岑威宏 |
男 |
壮族 |
11150900927 |
|||||
44 |
班静怡 |
女 |
壮族 |
11150900303 |
自治区水文中心 |
河池水文中心 |
4515220074 |
水文监测职位 |
113.20 |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同时符合考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等防疫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因未完成健康管理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室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原文标题:自治区水文中心2022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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