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何炎玲等104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3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报名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6.硕士、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党员证明材料、参军入伍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五、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771-5780292、0771-5714173(传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市委七号门10楼1015室
电子邮箱:nnswzzbghb@163.com
附件:1.南宁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入人选名单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19日
原文标题:南宁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203282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