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考我市人民警察职位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由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廖威业等123名考生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7:15。
(二)地点: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
三、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并现场签署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5日上午7:15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62号)田径场内报到并现场核验身份,7:30开始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居民身份证无效、遗失或正在办理更换的,须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评。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须服从安排,严格按工作人员要求参加各个项目测评。
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评考点交通路线。建议在体能测评前实地察看考点学校情况,确认学校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同时,充分考虑考点周边交通通行情况和停车场地容量,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确保体能测评当天按时到达。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考生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测试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八)考生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以免影响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0772—4210509(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0772—4278960(来宾市公考局)。
附件:来宾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入围人选名单.xlsx
来宾市公考局 来宾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bed19df4-e3ac-45b1-9711-d6183a75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