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经过资格审查,确定李文荔等2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0: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0楼人事处2016办公室。乘车路线:可乘坐34、56、69、70、213路公交车到市中级法院站下车即到)。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向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2楼会议室。乘车路线:可乘坐34、56、69、70、213路公交车到市中级法院站下车即到)。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份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签到时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自治区教育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 科,0771-581514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1/7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