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的2023年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何炎玲等9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规划办(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市委七号门10楼1015室)。可乘地铁1号线到南湖站下车;16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或乘12路、16路、25路、72路、76路、705路、706路、B11路、B19路公交车到金洲嘉宾路口站下车;或乘601路、B17路公交车到滨湖嘉宾路口站下车。
资格审查结束后,南宁市委组织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签名);
5.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签名、经学院、学校盖章);
6.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7.硕士、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党员证明材料、参军入伍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或乘坐58路、103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南宁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1—5780292、5714173。
附件:1.南宁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南宁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203292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