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经资格审查,确定付明珠等1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云景路32号自治区药监局18楼1812室。可乘坐85路、92路公交车到云景枫林路口站或乘79路公交车到枫林白云路口站下车再步行5分钟即到。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6.具有2年以上与所需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一:报考自治区药监局派出机构检查分局职位一、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职位一和职位二的考生在自治区药监局1710会议室参加面试(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2号,乘车方式:可乘坐85路、92路公交车到云景枫林路口站或乘79路公交车到枫林白云路口站下车再步行5分钟即到)。
面试地点二:报考自治区药监局派出机构检查分局职位二和职位三的考生在自治区民宗委六楼多功能厅参加面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乘车方式:地铁1号线民族广场站C出口步行700米;公交20、34、51、60、80、86、215、B3、B11路星湖北一里路口站)。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药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慧秋,0771-5854778。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1/7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