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确定胡清一等226名第二批职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9日—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市直招录机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职位计划表》)。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市直招录机关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发放《南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公交车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3)。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报南宁市公考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1-5539133
附件:
1.南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第二批职位).xls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5日
温馨提醒:面试结束后将安排体检,请及时留意体检公告和招录单位的通知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注意正常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提前做好体检准备。
原文标题:南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公告(第二批职位)
文章来源:https://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203294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