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体检人数比计划招录人数多1人的差额办法,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确定何灵慧等36人为我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做好体检准备,合理调整作息,妥善安排行程。认真阅读《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即梧州市西环路98号)。
可乘坐13路、21路、28路、31路公交车到市党校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如有招录岗位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导致缺额人数较多的,差额人数不足以递补的,则从实有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人选,不再另行递补。
(五)其他
1.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在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约450元,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方式支付。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除必要物品外,大件行李、贵重物品请勿随身携带。
4.体检当天,体检者亲属请勿跟随前往体检医院。
二、考察
(一)考察人选名单。根据职位考察人数比计划招录人数多1人的差额办法,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我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选的考生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时间。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考察人选递补。如有招录岗位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考察均合格,在公示前放弃)导致缺额人数较多,差额人数不足以递补的,则从实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和录用,不再另外安排递补工作。
(五)考察组在考察期间将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
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咨询电话: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0774—6021841。
附件:
1.梧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原文标题:梧州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与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zdjw.gov.cn/main/news/index?url=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