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事业单位面试热点: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
志公教育 左老师
【热点背景】志公教育 左老师
新华网北京7月4日专电,北京时间7月4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申报的“土司遗址”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4项世界文化遗产。至此,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8项,继续稳居世界第二位。
然而,申遗成功,仅是起点,后续的管理保护还将面临多方挑战。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娄清认为:“近年来,一项遗址被发现后,旅游开发成了常见情况,保护与开发,成为一对永远的矛盾。由于不够专业,一些承接遗址的开发工作较为简单粗放,旅游过程中损坏文物、乱刻乱画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对文化遗产本身造成损害。”
【热点解读】
文化遗产对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可复制和再生的宝贵财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然而,一些遗产在未被重视时不被关注,也没有人去管理,渐渐被自然破坏和消失;另一方面,有些文化遗产被发现以后得以开发成旅游景点,但是有与管理落后,保护措施不够完善,遭到了来自游客和不法分子的二次破坏,不管是哪种,其损失都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们现在要做到不仅是去给文化遗产申遗引起社会的重视,更要做好之后开发与保护工作。
首先,文物管理机构应不断加强建设,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开展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引进世界先进的文物检测和文物修复技术,力保在维护和修复的过程中能够使用传统的工艺,维持文物的原貌,避免技术和材料失误带来的损坏。
其次,逐步完善文物开发管理管理体制,各级文物部门不断加强对辖区内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也要建立了专门机构,负责世界遗产的日常保护、管理、展示、监测等工作,实现政府、社会、民众的三维保护模式,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防止公众在历史文物和文化遗址上乱涂乱画,已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罚。
最后,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健全,我国先后出台了《世界文化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工作实践,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扭转了我国尚无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专项法规所造成的被动局面。在法规万展的过程中,要配以宣传和推广,不止要制定法律,更要让群众知道和遵守法律,才能实现完善法律法规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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