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面试入围人选)
(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列入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停止递补。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城厢镇解放街2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并按以下材料自上向下顺序排好):
1.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一致,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岗位职位所需的条件证明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所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四、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按招聘职位岗位条件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报考人员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书面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摁手印,材料可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面试日前3天统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6224125,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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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文标题:教育局:南宁市武鸣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ming.gov.cn/gk/fdzdgknr/rsxx/klzp_24191/t5609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