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工业园总部经济大楼一楼大厅(国凯大道),联系电话:0771-4950207。
四、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粘贴的照片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照片一致);设置为单面一页,统一用A4纸打印 (下同)。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各1份(如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9.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比如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齐全、完整、真实、有效证件的,或者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报考人员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名摁手印)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个人放弃声明(说明包含: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编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摁手印,原件可现场提交或通过快递邮寄。邮寄地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工业园总部经济大楼1707办公室),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会在面试前3天统一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报考人员。
咨询电话:0771-4950207
通讯地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工业园总部经济大楼1707办公室(邮编:530031)
相关附件下载: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jkq.nanning.gov.cn/zwgk/ggxx/zpgsgg/t5611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