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高新区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4楼404室。
二、报考人员提交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出具);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
(七)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出具);
(八)社保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出具);
(九)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且完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期间不得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三、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按本通知及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广西区外的报考人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后,须最迟于2023年6月16日将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同时须于面试前3天由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资格复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6日期间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通过亲自送达或EMS邮寄方式,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原件送达南宁高新区教育局(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8楼,吴老师收)。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南宁高新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3185216,戴老师,吴老师。
相关附件下载: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高新区岗位)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xq.nanning.gov.cn/bmwz/nngxqjyj/t5611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