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及职责
岗位名称: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岗位职责:在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及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等工作职责。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国家统一招考的广西区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届、2022届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区外广西籍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类、林业类、环境保护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水利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法律类等农村急需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学历可放宽至大专;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等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2023届高校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8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查询岗位。
招用岗位详见《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9月8日9:00—9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9月8日9:00—9月15日12:00)。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可修改报考信息。〔招用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县(市、区)负责解释〕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核及后续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于9月20日8: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9月23日9:00—11:00 。
3.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分值100分。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10月10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同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合格分数线。
6.相关要求: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与报名系统信息一致)。
(五)面试。
1.查询面试入围情况(10月11日18:00前):按照招用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并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网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询面试入围情况。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考生,按照各县(市、区)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的形式和要求参加复审,对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10月21日8:30开始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结果公布: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10月下旬)。
按照招用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但对静止型、轻型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考生(轻度贫血,血红蛋白大于90g/L),体检可予以合格结论。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10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材料,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期间,拟招用人员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推荐意见表(附件3)。根据推荐意见和公示结果,确定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人员名单。
(八)岗位分配及递补调剂。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员专业特长,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分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不足的,在设区市范围内调剂。
四、福利待遇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交通补贴30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县按规定统一组织缴纳,并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二)休息休假。享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三)工作和生活条件。工作和生活安排在村里,驻村开展工作,由所在乡镇统筹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安排一次性安家经费,采用实报实销制,由村委专款专用于改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基本住宿和办公条件。
五、政策保障
(一)劳动合同签订和证书发放。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不具有公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乡镇按自治区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期满后不续签,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颁发《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
(二)工龄计算。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工作服务时间计算为工龄,同时视为服务基层年限。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三)服务期满流动优惠政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区内事业单位。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区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特别提示:笔试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用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771-588239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771-263771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附件1: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岗位计划表.xls |
附件2: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农村急需专业目录(大专).xlsx |
附件3: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推荐意见表.doc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日
原文标题:广西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gxzf.gov.cn/xwdt/xwdtzxgg/t170978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