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数、聘期
(一)招聘岗位职数。招聘岗位1个,招聘总人数10人(小江街道文山社区1人、西塘社区1人、环城社区2人,江城街道解放社区3人、塘头社区1人、木麻根社区2人)。
(二)岗位职责。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聘期。公开招聘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18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政治上有问题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514。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2023年9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3年浦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考生使用手册》(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9月25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暂不需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2天(9月22日—23日17:3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再报名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9月20日8:30—9月25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向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2日8:30—10月14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2023年浦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与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同步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1.笔试时间
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10月23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浦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初定于11月中旬,与2023年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同步进行,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由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到县民政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人员,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岗位选择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公示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试用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一)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二)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三)本次招聘总成绩可保留1年(时间从笔试成绩公示当天起算),已聘用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在这期间辞职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若需递补,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浦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浦北县民政局0777-8213217。
附件查看:
1. 2023年浦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考生使用手册
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
浦北县民政局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2023年浦北县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l7LAQQ4wzmMrRIsde-a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