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2.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2名;
4.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9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期限、学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3年10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藤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股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面试资格审核
由人事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筛选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未被列入参加面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不合格或者弃权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合格者由相关单位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被招聘的人员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签订合同的工资1800元/月,聘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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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藤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招聘第二批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engxian.gov.cn/txdt/tzgg/t172500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