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数1:2的比例, 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经核准,确定黄仁初等8名考生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2023年10月11日-1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提交材料
1.自行打印《广西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招用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证明考生身份的其他材料。脱贫户、监测对象考生需提供考生户口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盖章确认的材料;低保户考生需提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材料;零就业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成员《就业创业证》(内有“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标识)。
(四)未入围考生无需参加资格审查。
(五)对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2023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面试通知书》。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或有意不提供材料,从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按时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招用岗位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50分及以上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向天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放弃声明可现场提交或亲笔签名按手印拍成图片发送到天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箱:gxtdrc@163.com,拒绝提供书面放弃声明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报送审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提交。委托他人提交的须提供《面试资格审查委托书》(附件3)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天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71-3526363。
点击查看:1.2023年天等县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名单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天等县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iandeng.gov.cn/tzgg/t172625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