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电教视频摄制部编辑记者;
(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数:6名;
(四)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拟聘用人选公示等具体事宜在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发布。
五、招聘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实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xjwdj@126.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报名材料+姓名。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8:00—10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及电话:郭晶0771—5886582、覃朗0771—5891386。
(二)资格审核
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进入面谈环节。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资格审核时间。
(三)面谈
面谈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操考试
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实操考试人选,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实操考试入围人选;若参加面谈人数不足1:3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谈人数确定进入实操考试人选。实操考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对摄影摄像及视频编辑设备的动手操作技术、熟悉程度和文字写作能力,设备包含照相机、高清广播级摄像机、非线性编辑等。实操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面谈成绩和实操考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累加成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广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
(六)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实操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实操考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均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重点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凡是不符合规定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对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2.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面谈、实操考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广西纪检监察网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二)进入实操考试的报名者,需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供查验;
(三)报名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相关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相关工作经历在考核环节进行核验,报名时无需提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f4e0a0ee-8164-47ff-8b72-41e50fc8eb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