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梧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引才留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有关规定,若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应聘,年龄条件可在《梧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年龄”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放宽10周岁;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梧州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xuwz.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梧州学院官网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5日起至3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表2),《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3),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4;出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5)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wzxyrczp2024@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3.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6)。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4)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者的电子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并在梧州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携带好线上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现场进行核验并上交复印件(按附件5要求制作,一式一份),报名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验,并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他人代办。资格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如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考。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现场确认阶段仅对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阶段不接受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具体试讲科目和章节另行通知。
专项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招聘序号2024ZP38至2024ZP41需要进行专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项技术技能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岗位适配度,评价方式以技术评定为主,按照5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当天由同组考官进行技能测试。
无专项技能测试要求的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招聘序号2024ZP38至2024ZP41岗位,试讲成绩按照50%计入综合成绩。试讲、专项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考生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均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 非专任教师岗位: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构化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考生结构化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计划于2024年4月开展(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情况而定,考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五)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考核和体检
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等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2.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选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应在梧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该岗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梧州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有异议且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7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个人放弃聘用的,取消该岗位递补。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待遇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聘期内发现聘用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或隐瞒个人其他重大事项(如心理健康问题、重大疾病)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梧州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邮编:543002
邮箱:wzxyrczp2024@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4-5834882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774-5831713
原文标题:梧州学院2024年度第一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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