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区直考区25个考点不在本篇指引内,详情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区直考点考试温馨提示。
这些事项要注意!
一、考试时间、科目
3月16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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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下午14:00-16:30 |
申论 |
(一)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相片等信息,如有与本人证件信息不符的,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更正。
(二)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有序进入“自动核验通道”进行人脸身份信息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无法通过“自动核验通道”的,须到“人工核验通道”进行人工核验。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学校所在位置、公共交通路线,考点学校不允许外来车辆出入,考生须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四)考生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散发的各类宣传物品、文具等带入考点、考场。
三、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广西区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或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监考人员检查核准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复核。阅读教室张贴的《应试人员提醒》。
(三)考生应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电子时钟、手环、手机等各类电子产品)、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和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放在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
(五)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试卷、答题卡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领到考生条形码时须核对考生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并把考生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未贴或不按要求粘贴考生条形码的按零分处理,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客观题考生作答时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主观题考生作答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或非黑色墨水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十)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停止答题或填写信息。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全场收卷清点无误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二)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规定提示:
1.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2.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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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南宁考区考生注意啦!本周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注意事项及考点地图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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