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晨等31位同志(附件1)为自治区水利厅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水文)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灵川县潮田水文站科员等2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2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8月12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8月6日至8月1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南宁市建政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2185895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水文)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附件2: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水文)工作人员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职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5年8月6日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