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檀炜涛等考生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体能测评前,已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一)测评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7:40前集中报到。
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未到达测评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报到地点:钦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2号通道(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兴桂路子材东大街17-3号)。
(三)报到要求: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成绩公布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40号)文件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标准见下表: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体能测评三个项目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评项目全程录像。
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五、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签署“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说明”,并于体能测评前交至招录单位。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于体能测评当天上交。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三)测评标准中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体能测评当月。
(四)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考务咨询电话: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777-2868636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87085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777-2896539
钦州市公安局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8日
原文标题:钦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qzdj.gov.cn/tzgg/t1828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