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刘泽毅等248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集合点名,8∶00正式开始。
(二)地点:桂林技师学院田径场(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当场),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当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4月14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桂林技师学院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桂林市公安局 0773-8995150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0773-2842676
附件:桂林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桂林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ilindj.gov.cn/WebSite/contents/203/205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