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韦冠堂等172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名单中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人民警察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4月19日上午8: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采取现场资格验证方式,进入面试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复审验证(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日期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职教路26号),乘8路公交车可到学校侧门。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或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秘职位等8个职位的13名录用计划(情况详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通知书注明的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
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河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0778—2103506。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1日
原文标题:河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7f1f48cc-6160-474c-bebd-472518d45a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