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日期: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集中时间:体检当天上午7:30前
集中地点:博白县法制广场(即县政府门口)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人社局电话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集中参加体检;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提交放弃申请书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4.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在7月底前完成,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安排。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含加分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以上公告,请相互告知。
联系电话:0775-8227091
附件:1.2024年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共230人).xls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2024年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85869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