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以下简称“公告”),经笔试、面试环节,确定灵山县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处置和电化教育中心等招聘单位的考核、体检人选共157人(名单详见附件)。现就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实施考核工作2024年7月5日前为考核阶段,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公告》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三、取消招聘的岗位和核减招聘名额的岗位
根据《公告》“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除外)。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员”规定,取消招聘和核减招聘名额的岗位情况如下:
(一)取消招聘岗位1个
灵山县那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编码:1450700418)。
(二)核减招聘名额岗位3个
1.灵山县人民医院,内科医师(三)岗位(编码:1450700439)的招聘名额由4名核减为2名。
2.灵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二)岗位(编码:1450700457)的招聘名额由2名核减为1名。
3.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主治医师岗位(编码:1450700472)的招聘名额由2名核减为1名。
附件:2024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体检人员名单.xlsx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6月25日
原文标题:2024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核、体检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z.gxrc.com/Article/info/572d86e2-6fe6-4ce6-ab4f-a7664f2c2f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