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人员岗位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专业(学科)类别 |
贵港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3 |
经济学类、电子商务类、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法律类、政治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
(具体详见附件1《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贵港市(含各县、市、区)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实名制工作人员(含学校)。
(二)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熟悉电脑操作,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能力,并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经济学类、电子商务类、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法律类、政治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具体请参考《202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四)年龄一般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任职资历
1.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选调生在录用单位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除使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实名制工作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从贵港市所属县(市、区)交流进入市本级的事业单位人员,在2020年9月22日之前新聘的人员,须在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20年9月22日之后的新聘人员,应在初聘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报名。
(六)参加选调人员还应当符合《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同时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定向招考、选调等签约)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业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调公告统一在贵港市人事人才网、贵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xgg.gov.cn/)、“贵港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不收取报考费用。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提供以下材料到贵港市商务局现场报名:
(1)本人签字确认的《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单位意见、单位主管意见栏需有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3)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353号贵港市商务局302办公室;联系人:邓鲜玲,联系号码:0775-2933866。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条件、资格条件、岗位匹配、工作表现、奖励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由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跟班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跟班考察。
跟班考察到期后,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跟班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跟班考察评分。按照跟班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适合人选【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由面试、跟班考察成绩按照5:5的权重计算】,经贵港市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公开选调人选。
(二)体检
组织确定的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报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的人选,按程序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空缺人选由贵港市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注意事项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选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贵港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2933818。
贵港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贵港市商务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gg.gov.cn/xxgk/rsxx/zpxx1/t186818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