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差额拨款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应该符合《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来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及会计学类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202室(来宾市兴宾区铁北大道30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bsjyjczx@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由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商调。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洪超,0772—4299009)。
附件: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4年9月3日
2024年9月3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298aec04-9f16-42e2-bf84-a13f1f8ed6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