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计划表》。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2年9月以来从鹿寨县公安局离职的;
12、全日制在校生;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现场报名地点:鹿寨县公安局(鹿寨县鹿寨镇政军路8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提交一份《鹿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uzhaijf)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部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6)
考试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
考试地点:鹿寨县公安局警体馆一楼电教室
(二)体能考核
(三)面试
(四)考试成绩运用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3、考生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出现辅警岗位缺额,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六、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二)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审查。
体检、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月工资待遇为2750元(含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年30元,按月发放。
(三)工龄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起的工作时间。工龄工资由鹿寨县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批准后,并于次月开始发放。
(四)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uzhaijf)或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关于笔试、体能考核、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四)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最终解释权归鹿寨县公安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6826906
监督电话:0772-6817032
鹿寨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鹿寨县公安局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3: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原文标题:鹿寨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loCQXDXHiyK-FS7pJuM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