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2025年度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并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并于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失信执行人,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网站(www.fcgszyyy.com)、医院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网、丁香人才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参加区内外各大医学高校双选会及专场招聘会,线上或线下向医学院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 凡符合招聘公告中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投递简历,或将电子版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fcgszyyyrsk@163.com。简历内应附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科研成果材料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3. 初筛。医院人事科对应聘简历进行初筛,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应聘者应聘资格。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现场招聘会实行现场签订意向协议。
(三)考试
考试根据不同专业、岗位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1. 临床医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必要时进行临床试工考核;
2. 护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必要时进行临床试工考核;
3. 药师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必要时进行试工考核;
(四)面试
1. 面试包括用人科室面试、综合面试。
用人科室面试:由用人科室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综合面试:应聘人员考试合格后进入院领导综合面试环节。
2. 应聘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考核,结合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3.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由医院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适应性检测
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和心理适应性检测。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及适应性检测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聘用。
四、人才待遇
(一)录用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参照本院在编人员标准发放,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
(二)符合医院及防城港市引进政策的人才安家待遇如下(税前):
注:市级人才待遇根据政策调整情况按最新标准落实。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根据《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具体招聘办法由防城港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二桥东路8号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0-3277663
邮 箱:fcgszyyyrsk@163.com
监督电话:0770-3251916(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