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1. 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下同)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2. 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中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和自治区机关(单位)设在设区市以下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级和相当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9日后出生)。
8. 报名人选为选调生的,应符合《广西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须有2年以上驻村工作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遴选。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专项公开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4年11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职位要求
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稿写作经历(不含一般通讯、新闻稿件写作经历),文字功底较好,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22日18:00。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 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2. 近三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3. 《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录》(扫描成PDF格式,同时提供Word版本)和近两年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6篇,包括公文、讲话稿或理论、调研文章(扫描成PDF格式,同时提供Word版本)。
请报考人员将本人签字确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和上述报名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18:00前发送至rsc503@163.com邮箱,邮件统一以“所在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不再作为本次遴选人选。
(三)经历业绩评价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工作经历、业绩、岗位匹配度评价,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通知拟进入笔试人选补充提供以下材料(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
2. 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近期参与撰写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目录》(扫描成PDF格式)和近两年撰写的有代表性的重要综合文稿材料6篇,包括公文、讲话稿或理论、调研文章(材料由写作文稿时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扫描成PDF格式)。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结果,按拟遴选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入围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笔试开考比例最低可放宽至1:5。放宽后仍达不到1:5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遴选计划。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参加笔试。
入围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通知入围面试人选本人。未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接受本人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1—8808187)。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出现放弃面试资格的,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面试。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照实有人数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分为适岗性考察和实地考察两个环节。
1. 适岗性考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适岗性考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适岗性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列为适岗性考察人选。面试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适岗性考察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入围适岗性考察。
安排适岗性考察人选到相关处室适岗性考察3个月,期间,采取多种方式跟踪考察了解人选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特点特长以及岗位适配度等情况,综合评定适岗性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2. 实地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适岗性测评成绩×4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实地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实地考察、体检人选。实地考察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适岗性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适岗性测评成绩均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实地考察过程中,如有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实地考察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并组织体检。
(七)确定拟遴选人选
实地考察和体检结果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遴选人选人数与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选。
(八)公示和办理审批手续
拟遴选人选分别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771—8808187、8808212。
监督电话:0771—8808281。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24年度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