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看招聘岗位计划表设置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教师类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现役、辞退、处分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双选会当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选拔。即对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①招聘时间和地点
广西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时间:2024年11月16日(周六)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②报名材料
(1)2025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教师岗位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历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岗位),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笔试
综合类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教师类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6的岗位要进行专业笔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按照双选会举办机构安排临时选定,以双选会当天通知为准。笔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入围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如有笔试,面试时间为笔试的第二天)以招聘工作组通知为准,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4、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考核
考核工作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设置为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巴马瑶族自治县2025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ama.gov.cn/tzgg/t192729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