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一)业务副园长,1名
1.身体健康,有爱心、责任心,热爱幼教事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
3.从事儿童保育教育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持有园长证优先。
4.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团队精神。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幼师,2名
1.身体健康,有爱心、责任心,热爱幼教事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3.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托育机构工作经验2年以上。
4.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及身体素质。
5.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应聘流程
0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岗位招满。
2.报名途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标题以姓名+岗位名称)发到我院人事科邮箱:wzfyrsk@163.com,或把个人简历直接投到人事科(梧州市万秀区下三云路62号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社区综合楼11楼)
02资格审核
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我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
03面试及操作考核
1.面试:面试采用简易程序,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后即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步流程,招完即止。
2.考核:医院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04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流程。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5聘用
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及有关说明
01待遇
根据国家及我院相关的政策标准执行。
02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取消资格。
2.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74-3826609
监督电话:0774-3885562
原文标题:梧州市妇幼保健院·童馨爱幼托育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zsfy.com/zhaopin/show-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