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笔试、面试后,被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县总工会办公室、保障部、组宣部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剂,或分派到县、所属工业园区工会、乡(镇)工会等从事工会工作。
名额: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
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行政机关单位办公室等工作经历者,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人员、初级会计资格证书者,或有写作特长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含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笔面成绩综合后出现名次并列情况优先录用);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使用功能,能独立完成公文撰写、报表统计等工作;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团队意识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名人数需达到1:3方可进行笔(面)试。
三、薪资及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最新发布的《大新县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试用期满后综合月工资2500以上;
(二)聘用期间,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差旅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工会会员等假期和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面试及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以我会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30号,大新县总工会四楼办公室;
3.网上报名地址:填写报名登记表(需附有近期电子照片发送至大新县总工会邮箱dxxzgh1020@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姓名”;
报名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本单位承诺对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六、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复退军人需提供相关复退证件材料)。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2张。
2.填写《大新县总工会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七、面试范围及时间
面试工作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能力等。
1.面试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料审核通过后,总工会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应聘者接到通知后,请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参加。
八、体检
根据笔试及面试及考核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在大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县总工会所有
公告中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大新县总工会办公室):0771-36220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